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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12图完整详细解构引发酒吧事件的最初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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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9 20: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图完整详细解构引发酒吧事件的最初起因


图一:我们首先来观察一下靠外面的停车位置的地貌。
看到没?外头那辆已经停好的车子再往里一点,是不是有两个颜色较深的小土坑(或者说地势可能不是很平坦的位置吧),而且看上去靠外面的比靠里面的要大一些?

图二:警察的两辆车先后抵达,第一辆车停在外面,第二辆车原本也打算停在外面的,但因为其正前方是那个面积较大的土坑,所以第二辆车不太愿再往里开了,也因此这辆车看起来停得很靠外头。
第二辆车停得车尾太突出,肯定会对进出里面的停车场的过往车辆造成影响。
于是,本来呆在暗角中的穿军大衣的保安人员(图中左边偏上正往第二辆车那走过去的那个人,截图上看可能有些模糊,但视频里很好辨认)出来交涉了,说你这样停会影响别的车辆进出,要么你再往里进点,要么你开到里头的停车场去。第二辆车在07分23秒时往前顿了一下,但不愿再往里开了,于是选择改停到里面的停车场。
需要注意的是,事件刚开始传出时,有种说法是指两帮人因停车位争执而造成了冲突,这显然是瞎掰。要真有因停车位而起的“冲突”,那冲突的另一方也是跟保安员,而不是跟姓林的那一伙。

图三:姓林的同伴中的两个人出现了,在路口等待中的一男一女招呼他们过去。
具体时间顺序为(这些就不截图了,具体请通过视频去验证吧):
07分11秒,警察的第二辆车停定,同时姓林的一伙先期到达的几个人下车,其中一男一女在道旁翘首以望,开始等他们另外的同伴;
07分31秒,车往后倒了一下,但马上停了下来,估计是看到车后面有人,所以让车后面的人先过,而从车后面走过去的人,正是姓林的同伴;
07分33秒,姓林的几个同伴施施然从画面出现,无论是新到的还是在等的,没有看出任何不正常的举动。
从07分11秒第二辆车停定到33秒林姓那伙人出现,顶天了也就22秒的时间,唯一有可能引发冲突的,也就是在31秒往后倒车时有可能因为倒车碰到人而产生口角,但从前后的画面上看,显然没发生这种事。
因此,两帮人在外面停车场发生过冲突的可能性那是可以完全彻底地给排除掉了。

图四:第二辆车在往里开,左轮前面有一个土坑(也许是下水道井盖口?)。开车的警察显然是个马大哈,或者之前喝了酒而反应迟钝,反正就没仔细看路,更没绕开去。

图五:车子的左前轮明显一挫,陷入土坑,车停了下来,甚至有可能已经熄了火(不然怎么停顿了那么长时间?)
这个左前轮往下陷的动作,要是去看视频的话,那更是看得异常地清楚。
开车的警察没下来看,在这之前先下了车的其他警察没当一回事,继续在一旁聊天,而穿大衣的保安从车后边走过去,走到司机位前,估计是告诉开车的警察说没啥大事,小坑而已,继续开吧。
从视频上看,在车短暂陷入土坑期间,站在酒吧门口的胖子一伙也谈笑风生,没有任何一个人转过头去瞅一眼,甚至连稍微偏一下头的动作都看不出来。
因此,事件刚开始传出时另一种关于冲突的起因是由于车撞上了什么坎而令胖子一伙受惊的说法,显然也可以排除了——车确实是陷入了某个坎里头,但并未引起他们的任何惊慌。

图六:估计这开车的警察也是新手上路,陷进土坑里停下来后,自己没把握,也不下车来察看一下,就直接判断轮子陷得较深,于是直接就踩了较大的油门,于是车从土坑里出来,用较快的速度经过胖子身边,油门的声音引起了胖子一伙的注意,齐齐转过头去看。
胖子因为背对着车,所以先是把身子向右拧,但发现车已经从右边过去了,然后再向左拧,目送车离去。
在这个拧身的过程中,胖子双腿双脚未作离地平移,双手亦始终保持背着的姿势,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受了惊吓的迹象。
再说,车经过胖子一伙时,右车身离胖子身后保守估计足有一米远。
但是,从这个时候起,胖子就已经存心找茬了。

图七:已经下了车的警察们吊儿郎当地踱了过来。
胖子本来背对着警察们,大概其对面的同伙提醒说,那边正在走过来的几个人就是从刚才那辆猛浪车子下来的,于是本来背对着警察的胖子开始回头观察。

图八:胖子整个身子都转了过去观察来人了,而那伙警察依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图九:胖子观察了足足5秒钟后,回转身来,等待警察路过身边然后伺机发难。
而警察仍无动于衷,亦未正眼看胖子。


图十、图十一:胖子即将发难了。
瞧他的样子,包括脸在内的整个身子已经完全正对着从其右手边走过来的警察了,换言之已经“准备就绪”了。
而那伙在那里停下了脚步的警察却还是罔然不知,基本面向着监控镜头这一边(因为去里头停车场停车的警察正朝他们走过来)。
即使是那个已经被身旁(或说跟前)的胖子盯住了的警察,居然也毫无察觉,依然两手拢进裤袋里,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
真不知道这伙警察的警惕性扔哪去了,或者说他们到底还有没有最起码的警惕性,他们又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里的。
从胖子开打前的那些表现来看,他确实是经过再三而且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才下决心的。说句不好听的,这几个警察要是在这个关头能够拿出哪怕只有一分的平时那种“警察样子”来,能够让观察、琢磨、掂量、评估他们是否“好欺负”的胖子稍微知难而退,那么事情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结局了。

图十二:好,胖子开始向他右手边那名警察发难了,大概是你们的车怎么开得这么猛什么的。
这时,这伙警察才先后转身,面对着胖子,而那名被冲着发难的警察才开始解释,才举起手来比划,方向显然指的也不是胖子,而是那条小道。
这里需要着重说明的是,画面箭头中所指的那个在举手比划的人,并不是象其文字说明“死者同伴与警察发生争执”所暗示的那样是胖子的同伙,而是一名涉案警察。
这点只要留心追踪,从视频上是可以很轻易地证实的,也是必须纠正的;但从上面一步步的分析看,也并非中某些人所指出的那样,冲突是由他挑起的。
挑起冲突的,不是警察,恰恰是那名胖子。

“冲突到底是由哪方首先引发的”这个问题,显然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因为这关系到整起事件的定性。对起因不同的判断,绝对足以推断出来截然相反的性质和结论。
现在好了,分析至此,事件起因的大致轮廓就已经勾勒出来了,责任毫无疑问是在胖子和姓林的那一伙。
接下来为姓林一伙的辩护的朋友,你们就去绞尽脑汁地推翻我的指控吧,但我估计你们是徒劳的,呵呵。

另外,顺带说一下,你们有人质疑从09分14秒第一批警察完全进入酒吧门口到10分03秒在酒吧过道内干起来这49秒时间里,先进去的警察为啥不进入酒吧内先坐下而是留在过道内,是不是在“布阵”等胖子进来?
对于这个指控,我想说的很简单,胖子那一伙可以在酒吧门外等人,警察难道就不能在酒吧过道内等人吗?本来他们是在酒吧门口等人,但由于胖子发难,所以改在过道里等,那又有什么可奇怪的?
他们的主角齐新直到09分31秒才进入酒吧大门,10分03秒时他已经在里边的楼梯内往下(也就是往酒吧内的方向)走了,在这也就半分钟的时间里,他要是能感觉出气氛的异常,判断出争执涉及自己人,并把情况粗略地了解一下,那他的能耐就已经算是顶天了,居然还有时间布置阵势等着胖子来上钩?你们也实在太瞧得起他了吧,把他当是神人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9 20: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10-18 20:57:23 新浪网友 IP:221.207.188.*(黑龙江哈尔滨)

我是考虑再三才写这篇文章的,因为我是一个普通市民,双方都和我无利益关系,我不想卷入别人利用舆论的生死搏斗。但我是法学专业毕业的,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我认为我有 责任把自己看到的,和想到的说出来。
看过录像后我跟所有网民有共同的感受,但同时我也提出了强烈质疑:根据目击证人的供述,从被害人用石块击打齐新到被害人死亡约20分钟,那么我们再把录像的10分种加起来 ,整个案件应该是30分钟,而我们只看到前10分钟的录像,也就是案件的起因部分。很显然前10分钟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而后20分钟发生了一起引起全国关注的杀人案,
但录像没有公布。也许你会说录像没录到杀人的过程没必要给大家看,那你错了,我认为录像至少录到了部分杀人过程。
因为昨晚我去了案发现场,正好下班路过铁路局,我就下了车去看看。现场没有我想象的热闹,一个人都没有,案发时被害人尸体所在的位置被人用沙子简单盖住了,但我惊奇的发现 ,被害人死亡的位置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在画面的左上角的摄像死角里,而是在摄像机的正前方,也就是录像中我们看到的一开始双方停车发生争执的有点黑的位置,其实细心的 人可以从这几天公布的照片里分析出来。摄像机是正对着大直街的,也就是正北方向,画面的左上角,被害人最后跑的方向是铁路文化宫的正门。被害人在摄像机的正前方遇害,相信 由于那里比较黑,且距离摄像机有点远,假设我能看到这段重要的录像证据,从录像里不可能看出杀害被害人的具体动作,但是被害人绝不可能是自己跑到左边后,又自己回到画面的 正上方,一定是处于被人控制的状态(大概是拖拽),过来的,而摄像机一定录下了这个过程。说到这里大家自然明白了,为什么录像只公布了前10分钟,而后20分钟呢。大家都 知道录像是从哈尔滨警方流出来的,但我并不质疑哈尔滨警方办案的公正性,因为外界给了他们太多压力,如果不把部分录像公布出来,他们没法秉公办案。但网友们不应该仅根据大 约40%的录像证物对案件性质做简单判断,我认为我们根据现有证供,做深入分析可以简单勾画出事情的全貌,我认为我能推理接下来的20分钟里发生了什么。如果被害人在这2 0分钟里(或15分钟)来回的厮打、拖拽,在遭受了残忍的殴打后死亡,你还会同情警察吗?但事情并不确定,我不想误导大家,我希望大家找出我分析的错误,我们共同还原案发 当天所发生的。我的推理主要基于以下疑点:
1、死人的尸体是怎么回来的。根据网上的目击者及双方口供,被害人死亡后,尸体没有被搬动过,那么尸体怎么又回到了案发地,而不是在被害人逃跑的方向。
2、当事人齐新身上多处瘀伤、眉骨骨折、肋条折了三根。虽然我们都看到录像上他被人殴打,但他在基本没有参与打斗的条件下怎么会有那么多伤。
3、被害人的三名同学同时供述,当警察控制了局势后,警察们对几名学生进行了殴打,而录像里我们没看到。那是因为录像到警察控制了局面就结束了,难道你认为在后20分钟里 警察们在和他们控制的学生聊天?在跟他们讲理?我认为学生说的至少有部分事实,我到是更相信,他们对学生们进行的殴打,但是不一定打得都重。
4、在录像的最后2秒钟,我们看到被害人从屏幕的左上角跑了,齐新和另一警察追了过去。被害人22岁,身高192公分,体院学生、篮球专业,更重要的是还没穿上衣。因为我 们都明白一个常识,我们从后边在奔跑中抓前边的人,一般是抓衣服,抓身体是很难的。你可以想象一下你能在30米内抓住他吗,我认为刘翔也许有那样的潜力。而抓他的人30岁 左右,目测身高175左右,警察,我认为他们很难抓到被害人。
5、大家都认为是6名警察在群殴时打死了被害人,而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那是不可能的,杀害被害人的最多只有两名警察。根据被害人同学的供述,警察控制住局面后,警察们分 别控制了留在现场的3名男同学,并且实施了殴打。我认为殴打到什么程度不确定,但现场至少用了4名警察来控制3名男同学。假设没有警察控制这几个人,那他们一定会去帮助被 害人,不会傻站在现场,而3人的供词里都无法离开现场。我们在画面里看到齐新和另一名警察去追被害人,我相信最后打被害人的也应该只有他们两人。因为只要其他警察一动,被 害人的同学也会自由活动。
基于以上五点,我把后20分钟发生的事和大家一起还原一下:被害人跑出画面左上角后,齐新和另一名警员追了过去,而他们至少追出了30米。接下来,我猜测被害人看到追的人 不多,且不魁梧,他自己再次和追他的人发生了打斗。我的推测是基于上边的第四、五点,如果他不停,估计警察追不上,如果追的人多,他的同学就会帮忙。而根据我们在录像上看 到的被害人,我认为以他的性格特征,他很可能选择继续打斗。如果是这样,三、四、五疑点就都解开了,接下来就是一和二,两个疑点。在打斗过程中,由于一对二落下风,而且年 青手下没准,所以被害人下手应该比较重,这当然也引发了与之打斗的警察下狠手。我们在目击证人的证供中看到,被害人的胳臂被打断了,而且向外扭曲。我学过法医学,一般的打 斗很难把胳臂打成那样,除非被害人遇到了武林高手,任何法医都可以根据这个伤痕判断,死者生前是被一个人用反关节控制了胳臂,然后另一个人对他的躯干部位进行殴打造成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被害人在接下来的打斗中处于下风,被人控制。然而如果他服软求饶,我想警察不会打死他。以我们对前面录像上他的行为分析,他应该是一点没服软,不但嘴硬 ,而且可能在被控制的状态下继续还手,而警察当然不能让他跑了,所以一直控制着他。而且在这个被拖拽的过程中,我们说的这些打斗、反抗在反复进行,所以造成了齐新身上的多 处重伤,和被害人身上的多处瘀伤。最后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双方都没有控制情绪,由于双方以前都没吃过亏,都不能服软,忍气吞声,最后造成了弱势一方的被害人死亡。这就是俗话 说的“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这也同时解开了上面的全部五个疑点,使案件全部证供可以穿起来。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细节,就是警察一方有多名铁路警察,案发地点在他们的辖区。我和很多同事讨论过,警察们到底知不知道酒吧外边的摄像头,我一直认为他们可能不知道,但我的 同事反问我咱们单位附近,你常去的地方的摄像头你不知道吗。说实话,我知道,同时我也有了另一个推测,也就是警察知道有摄像,知道有被害人的犯罪证据,所以他们在后来下手 时,也觉得重些也可以,因为被害人有袭警行为,但他们没想打死他。
总结,以上分析完全是个人的推测,但我的工作就是根据表面的证供推测证据被后发生过什么,而且在工作中,我推错的时候比较少见。希望各位网友(包括各位枪手)批评指正,但 我希望看到是通过逻辑推理,有调理的反驳我,而不是情感的宣泄,因为我在写这些推理时是没有个人情感的,我很认真,怕误导各位,所以也希望各位认真反驳我。
最后,我想到的是案发后,我的一位年长的同事说过,其实这案件的根本原因就是两伙人平时都没吃过亏,要是普通老百姓,早就忍了,也就不会走上不归路。记得当年读法学本科时 ,刑法老师说杀人罪是刑法中的五大重罪之一,但今天我认为故意杀人罪是刑法里唯一的重罪。因为我们的国家发展到今天,大家都越来越重视人的生命。从06年最高院下发慎用死 刑的决定,我们可以看出,除了最高院,没有任何人、任何机关有权利剥夺人的生命。我们都知道人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但我的法理老师也曾经说过,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像 珍惜自己生命一样的去珍惜他人的生命,因为人的生存权的自由的权利都是平等的。等待杀人者的可能是道德的宽恕,但也同时会是法律的严惩。

ZT新浪
发表于 2008-10-27 23: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看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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