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光捉影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063|回复: 17

[公告]安徽省“新乡村、新旅游”摄影大奖赛评选揭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2-15 02: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move]安徽省“新乡村、新旅游”摄影大奖赛评选揭晓[/move]

一等奖: 奖励2000元

《幸福落满坡》 孙皖苏 马鞍山

《窗 外 》 刘国庆 马鞍山

二等奖: 奖励1000元

《风景独秀 》 胡朝发 马鞍山

《田园秋韵 》 卢子铸 马鞍山

三等奖: 奖励外出旅游

《春到桃花潭》 李 锋 马鞍山

《皖南古民居》(组照) 李 锋 马鞍山

《手艺人 》 查俊凤 马鞍山

《仙里风光》 顾文亮 马鞍山

《河流有声 》 高腾龙 马鞍山

《云涌山村 》 汪顺陵 马鞍山

《田园秋色 》 胡朝发 马鞍山

《快乐的假日 》 汪落川 马鞍山

《小河流过我的家》 汪顺陵 马鞍山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4 18:56:05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15 17: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恭贺上面的大师们

[公告]安徽省“新乡村、新旅游”摄影大奖赛评选揭晓

[公告]安徽省“新乡村、新旅游”摄影大奖赛评选揭晓
发表于 2006-12-15 17: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这样大比赛咋不通知俺一声,看来俺来坛子里泡晚了!!!!!!!!!恭喜呀恭喜,版主要号召一、二等奖联合请俺们坛子里人磋一顿,俺准参加。[em30][em30]
发表于 2006-12-15 17: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初学者在2006-12-15 9:10:55的发言: 版主要号召一、二等奖联合请俺们坛子里人磋一顿,俺准参加。[em30][em30]

这事情还得您亲自和秘书长说,他也获了2个奖啊~~~~~~~~~~~~(估计酒过三旬菜过五味啦)

[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6-12-15 20: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图呢???
发表于 2006-12-19 17: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再学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19 9:20:49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19 20: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比赛,希望本版斑竹以后能做到发比赛公告和通知的消息,而不是事后发这些获奖者的名单!比赛公告与获奖名单一同发在本摄影论坛上,那咱这帮小摄影爱好者才真正佩服哈。。。。。

另,发这些获奖名单有助于咱这些小摄影爱好者的技艺吗?只有投入到摄影比赛、观摩了比赛及参与各种摄影摄影活动,这才是我们这帮小摄影爱好者的真正需求。

一家之言斗胆说出。

[em03][em05]
发表于 2006-12-20 16: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孤陋寡闻,还怪版斑没有通知你,不知道什么道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2-20 8:29:41编辑过]
发表于 2006-12-22 22: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精灵在2006-12-20 8:28:49的发言: 你自己孤陋寡闻,还怪版斑没有通知你,不知道什么道理?

请告之您在本摄影论坛上看到有关此次比赛的公告了吗?想必回答是------没有2字哈.

发表于 2006-12-25 23:3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记得公告早就有摆渡人在论坛里发过了,只是你没当回事吧了,你也不要怪8楼了,他没说错呀
发表于 2006-12-26 21: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初学者在2006-12-25 15:32:44的发言: 俺记得公告早就有摆渡人在论坛里发过了,只是你没当回事吧了,你也不要怪8楼了,他没说错呀
兄弟,没记错的话发布公告只有本论坛斑竹和管理能发吧,你所说的公告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发帖,区别于公告啊,呵呵.....[em01]
发表于 2006-12-26 22: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通知在这里:

http://61.241.149.98/bbs/dispbbs.asp?boardID=27&ID=5141&page=6

当时我们也不知道,也是看了摆渡人的这个帖子才知道的。

发表于 2006-12-26 22: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有什么比赛的通知,我们尽量古勾过来,以便有兴趣的影友参加。

发表于 2006-12-29 07: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有点道理,我看版主可以和市摄影家协会沟通一下,今后有类似比赛可以在坛子里发一个公告。

另请江南灵儿与市摄协秘书长联系一下,你的联系方式改变了,协会群发短信你收不到,你很长时间没有参加协会活动了所以你也不可能知道此事。

发表于 2006-12-30 10: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知道了.谢谢大家.一定联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名录

QQ|手机版|小黑屋|本网法律顾问由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葛善俊律师【电话15715550158】担任|【捕光捉影网 版权所有】 ( 皖ICP备06010469号 ) 皖公网安备34050302000177皖公网安备34050302000177

GMT+8, 2025-6-27 12:25 , Processed in 0.076013 second(s), 1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