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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安徽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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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01: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明] 前几日由于论坛被木马攻击后修复时删除了一些帖子,包括本帖,现重新发布:

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的通知

2005年3月份以来,我会按照省委宣传部的部署,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开展了文艺大练兵的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省摄影工作者进一步树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坚持了“三贴近”的创作导向,推动了反映时代题材精品力作的创作。为了反映我省摄影工作者近年来坚持创新意识所取得的成果,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今年举办安徽省第十五届摄影艺术展览。具体通知如下:

一、作品分类: 1、艺术类:风光、风情、人像、社会生活(以社会生活事物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表达的作品)、静物。 2、纪实类:社会纪实类(记录社会中某一群体或某一地域的社会与生活的摄影作品)。 3、创意类:摄影创意及数码创作。

二、入选作品数额及奖项设置: 1、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280幅(包括组照)。 2、艺术类奖项设置: 金牌奖1枚,银牌奖2枚,铜牌奖3枚,向获奖作者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3、纪实类奖项设置: 金牌奖1枚,银牌奖2枚,铜牌奖3枚,向获奖作者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4、创意类奖项设置: 金牌奖1枚,银牌奖2枚,铜牌奖3枚,向获奖作者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5、组织工作奖设置: 投送和入选获奖成绩突出的市摄协及团体会员单位授予本届摄影艺术展优秀组织工作奖。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授予特别奖。

三、参展规则: 1、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与风格、流派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本届展览鼓励探索新颖表现形式,提倡摄影创作张扬个性,欢迎各种风格的探索性、实验性、反映本省的作品参展。 2、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摄影艺术展、国际影展中入选获奖作品,本届展览均不接收。 3、对投送作品的要求:为了便于印制作品图录,单幅作品一律为10吋,作品经评委会评审入选后,向作者调底或由作者提供的电子文件(30M以上TIFF格式),由省摄协统一制作。组照作品每幅一律为10吋,作品入选后直接装裱展出。组照按4-6幅选送。如作品为反转片请按以上要求制作成照片投送。纪实类作品每组均应附有文字说明。投送的作品背面必须填写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送的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四、本届摄影展收费规定: 1、每位参展者选送作品10幅以内,交纳参展费50元;选送10-20幅,交纳参展费80元;选送20幅以上,交纳参展费90元。参赛费用于展览的各项开支。 2、欢迎各位参与展览者联系赞助单位或直接赞助,赞助2000元者作为协办单位或个人,颁发有关证书。

五、评选: 由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组织评选委员会,拟邀请中国摄影家协会专家参加。

六、时间、地点: 1、截稿时间为4月30日。5月上旬评选结束,6月份在合肥展出。 2、具体展出时间和地点待定。 3、送稿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楼611室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0551-2888191 邮编:230001 联系人:朱馥英、黄若丁、曲航、叶磊

发表于 2006-1-30 20: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布啥呀,删了就删了呗,那么贵.惟有钱人和疯人\傻子才去参加呢.

发表于 2006-1-30 20: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象快乐老阿说的:农民的税都免了,这个不发奖金的的什么比赛还到处收钱.
 楼主| 发表于 2006-2-7 01: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快乐老阿在2006-2-6 17:15:19的发言: 老阿的话给删了,不算数。
您老误会了,那几天论坛正好被木马病毒攻击,删了一部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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