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长江岸”马鞍山市乡村振兴主题摄影展

捕光捉影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菱长菜

[公告]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年会暨首届摄影艺术年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1-16 08: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江南灵儿在2006-1-15 23:53:20的发言:

不是感觉,是很正确!

谢谢女侠支持!英雄所见略同![em01]
发表于 2006-1-16 17: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江南灵儿在2006-1-15 23:53:20的发言:

不是感觉,是很正确!

这有什么奇怪的啊?自古以来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嘛,发牢骚只能证明你们太糗———凑那个什么展的热闹呢~~~~~~~~~~~嘿嘿
 楼主| 发表于 2006-1-16 18: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哦。

不过,偶认为在季赛中获奖的PP在年展中获奖只给名不给钱是不对的,为什么?因为年展比赛规模和档次都要比季赛高,只有“在大赛上获奖的作品不得拿到小赛上来得奖”,哪有反过来做的吗?如果总是这样(总喜欢“临时决定”而比赛通知里不说明)会伤了大部分影友的心啊…………呜呜呜

为梁、谢叫不平。

[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6][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6-1-17 01: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畅想在2006-1-16 9:46:05的发言: 这有什么奇怪的啊?自古以来就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嘛,发牢骚只能证明你们太糗———凑那个什么展的热闹呢~~~~~~~~~~~嘿嘿
我可没去凑那个热闹,俺去北京了,回来没交作品,本也没想参加这次比赛。没参加比赛应该是最有发表感慨的权利了。的确有很多没获奖的作品很优秀。以后建议风光为一组,记实为一组,人物为一组,sp为为一组分类评比参赛。评委随机抽取,有作品的比赛者不参加评委组成人员。不知道大家意下如何,咱会员也得提建议改进哈,你们说是吧?!嘿嘿。
发表于 2006-1-17 01: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俺也上几张现场pp















网速太慢了.[em06][em06][em06][em06]
更多图片 小图 大图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表于 2006-1-17 02: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获奖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em17][em17][em23][em23][em24][em24]

对未参加这次活动的我表示深深的遗憾!失去了一次交流、学习、增进友谊的机会。

[em09][em09][em14][em1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8 06: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老兵新传在2006-1-16 18:25:18的发言:

对获奖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em17][em17][em23][em23][em24][em24]

对未参加这次活动的我表示深深的遗憾!失去了一次交流、学习、增进友谊的机会。

[em09][em09][em14][em14]
泰戈尔说:“如果错过了太阳时你流了泪,那么你也要错过群星了”。~~~~~~HoHo
发表于 2006-1-18 18: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18楼说的是实情。

去年市摄协曾召开会议研究:1、为鼓励多出新作品,减少“老面孔”,凡曾在摄协举办的影赛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获奖,但当时没有考虑到影赛等级问题,加上宣传没有到位,评比时又必须考虑评委会的意见,出现了上述情况。此为协会秘书长的责任,本人在此代表市摄协对梁、谢表示歉意。2、协会还规定,不是市会员的摄影爱好者的参赛作品只参加评比,获得荣誉证书,不得奖金(奖品)。是因为协会季赛和年赛的经费是理事团成员自筹资金为广大会员服务的,作为普通摄影爱好者只有积极加入组织,参与组织举办的活动,才能更好的成长,这就好比不是厂工会会员,一样享受不到工会发放的礼品。3、这次评比有专门的评委成员(都是全国会员),也有监督成员,评比中途还专门开会研究,可谓公开公正,不应有疑意。至于作品获奖,古往今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君不见曾有在上届国展中落选作品却在下届国展上获银奖,本人也有一幅片子多次参加全国大赛名落孙山,去年却在全国尼康杯摄影大赛获优秀奖。影赛只是一种影友交流的方式,通过比赛影友相互切磋技艺,增强情趣,提高水平,促进创作就已足也。

在此,本人已市摄影家协会名义对一年来关心协会工作的广大“色友”,特别是版主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您们新年快乐、全家幸福、来年取得更大的成绩。也对获得本次年赛二等奖的梁海、优秀奖的谢正华表示祝贺和歉意,成绩永远属于您们的!!!!!!!!

发表于 2006-1-18 21: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tbzzc在2006-1-18 10:31:00的发言:

18楼说的是实情。

去年市摄协曾召开会议研究:1、为鼓励多出新作品,减少“老面孔”,凡曾在摄协举办的影赛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得重复参赛获奖,但当时没有考虑到影赛等级问题,加上宣传没有到位,评比时又必须考虑评委会的意见,出现了上述情况。此为协会秘书长的责任,本人在此代表市摄协对梁、谢表示歉意。2、协会还规定,不是市会员的摄影爱好者的参赛作品只参加评比,获得荣誉证书,不得奖金(奖品)。是因为协会季赛和年赛的经费是理事团成员自筹资金为广大会员服务的,作为普通摄影爱好者只有积极加入组织,参与组织举办的活动,才能更好的成长,这就好比不是厂工会会员,一样享受不到工会发放的礼品。3、这次评比有专门的评委成员(都是全国会员),也有监督成员,评比中途还专门开会研究,可谓公开公正,不应有疑意。至于作品获奖,古往今来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君不见曾有在上届国展中落选作品却在下届国展上获银奖,本人也有一幅片子多次参加全国大赛名落孙山,去年却在全国尼康杯摄影大赛获优秀奖。影赛只是一种影友交流的方式,通过比赛影友相互切磋技艺,增强情趣,提高水平,促进创作就已足也。

在此,本人已市摄影家协会名义对一年来关心协会工作的广大“色友”,特别是版主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您们新年快乐、全家幸福、来年取得更大的成绩。也对获得本次年赛二等奖的梁海、优秀奖的谢正华表示祝贺和歉意,成绩永远属于您们的!!!!!!!!

说的比较中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名录

QQ|手机版|小黑屋|本网法律顾问由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葛善俊律师【电话15715550158】担任|【捕光捉影网 版权所有】 ( 皖ICP备06010469号 ) 皖公网安备34050302000177皖公网安备34050302000177

GMT+8, 2024-4-30 13:47 , Processed in 0.034764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