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长江岸”马鞍山市乡村振兴主题摄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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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马鞍山市首届“诗影风采”暨“丽的杯”摄影艺术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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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4 23: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1月15日)下午2:30开幕,晚上聚餐(可能是AA制)~~~~~~
发表于 2006-1-16 18: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浪淘沙,数风流人物。

 楼主| 发表于 2005-11-25 17: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关于举办

首届“诗影风采”暨“丽的杯”摄影艺术年展

通   知

为响应市委宣传部和市文联关于在文艺战线开展“大练兵”活动的号召,也为鼓励广大会员在艺术创作中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积极推动我市摄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提高广大会员的摄影技巧和摄影文化水平,经市摄协“五届五次”理事会研究决定,市摄影家协会定于2006115举办首届“诗影风采”“丽的杯”摄影艺术年展

一、目的和要求:

目的:市摄协通过每年开展“诗影风采”届赛活动,为会员创造作品交流的平台,扩大协会对外的影响,打响“诗影风采”届赛的品牌。

要求:广大会员要充分运用摄影记录历史、服务社会的功能,积极深入生活,用心灵感受时代变迁中的脉搏,用光和色渲染各行各业经济建设的成果,用构图和造型刻画大自然的美景,用视觉艺术和美丽图画展示人民多姿多彩的美好生活。

二、参赛细则:

1、届赛作品题材和体裁不限,凡具有一定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送展作品必须为近一年内拍摄的新作。

2、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使用传统相机、数码相机和数码创意作品均可。每位作者限送参赛作品2幅(组),尺寸为12寸,组照必须排版到12寸内,不得装裱。

3、参赛作者须将作品底片或数据文件送交到“丽的激光数码图片公司”统一制作,同时每幅作品缴纳参赛布展费10元。

4、参赛照片应在背面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5、参赛作品由市摄影家协会暂为保存,待建立协会图片库小样后归还。作品的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

6、协会有权使用所有参展作品用于影赛宣传、交流和展览等用途,若产生商业报酬,协会将按照60%至80%给予作者返还。

5、截稿时间:20051230

三、奖项设置和奖金:

一等奖  1 奖金300

二等奖  2 奖金200

三等奖  3 奖金100

优秀奖   6   奖金50

四、组委会、评委成员:

组委会成员:文联党组领导、“五届五次”理事会到会人员。

评委会成员:老、中、青结合。为公平、公正,评委成员的作品不参加评奖,但参展作品可注明评委。

五、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秘书组,联系人:李 锋  电话:3304472

丽的数码图片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朝发  电话:2619780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

20051125

[此贴子已经被菱长莱于2005-11-26 7:54:08编辑过]
发表于 2005-11-25 18: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这样我们在诗歌节期间拍摄的PP就不会压在箱子底发霉啦!

另外,我还受秘书长的委托,告诉大家: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第四季度摄影比赛时间改了,根据广大影友的意见,改为12月15日19:30,地点还是在市文联大厦五楼会议室。

具体事项请看坛子里置顶的 [公告]市摄协“摄影季赛”通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5 14:25:32编辑过]
发表于 2005-12-4 22: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12人参加的话人人有奖,我要去,你们先别报了,这次12个人就正好,13以后的明年再来[em05]haha  `~~~
发表于 2005-12-31 01: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的PP都交了吧?唉,每张10块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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