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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女民工模仿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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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08: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士们先生们,信访部门的同志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是我们例行上访时间。众所周知,我和农民工兄弟为天津汉沽殡葬管理所干了一个工程。应支付我们各项工程款1400多万元。我们多次催要,而汉沽殡葬管理所于我们友好合作关系不顾,多次声称不支付款项。我们百姓与民政部门一直是鱼水情深,公仆与主人翁的亲密关系。然而殡葬管理做却于事实不顾,于当前维稳大局不顾,做出有伤我方合法权益与自身形象的事情来。

 

    早在2009年,天津就以(2009)二中民四初字第45号法律文书形式,确认应支付我方1400多万元。这一有力证据表明1400多万元应无条件支付给我方。我方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多次严正交涉。殡葬管理所还欠着我方1380万元。这1380万元里,其中350万元是我们民工的工钱,血汗钱。我们强烈要求殡葬管理所立即无条件支付给我们。

 

    我们还看出,殡葬管理所上级管理部门,即汉沽民政局,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民政局领导叫嚣民告官的案子输了有损政府形象,所以不能支付判决的款项。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是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的。我们还很遗憾地听到民政局领导李朋同说:我就代表政府,我说不给就不给,你能怎样?我们主张,和平合理合法地所要款项,以和为贵,以维稳为大局,从不非法上访。汉沽民政局置二中院判决于不顾,破坏劳动人民与政府部门的感情,是与其身份,其职能不相符的行为。

 

     我们重申,汉沽殡葬管理所应立即无条件把工钱支付给我们。

 

     记者:“你好,我是讨薪社的记者。如果信访部门继续把材料转给汉沽民政局,你们将如何处置?”

 

     女民工:“在这里,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说,那350万元本来就是属于我们的,我们将密切关注。”

 

     记者:“如果汉沽殡葬管理所拒不支付款项,你们该如何打算?”

 

     女民工:“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无论汉沽殡葬管理所以何种理由拒付款项,都是非法的,无效的。都不能改变应该支付我们350万元的事实。”

 

     记者:“据说,汉沽殡葬所是家族式管理,有贪污腐败现象,请问你如何评论,谢谢。”

 

     女民工:“那是殡葬管理所的内政,我们无权干预,谢谢。”

(转自腾讯新闻)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0 09: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京报》记者杨华军:

《女民工模拟外交部发布会讨薪 官方称其歪曲事实》

近日,一段“民工召开讨薪新闻发布会”的视频在网络上走红。

视频中,一位名为“苗翠花”的女子自称农民工,因天津汉沽殡葬管理所欠施工方1400万元而召开讨薪新闻发布会,并模仿外交部发言人的言辞,对汉沽殡葬管理所的欠款表示强烈不满。昨日,汉沽区民政局回应称,该女子所言不实。

女子模仿外交部新闻发言人

视频中,“苗翠花”召开“讨薪新闻发布会”,模仿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的语气称,她和民工兄弟们为天津汉沽殡葬管理所干了一个工程,殡葬管理所还欠着施工方1400万元,其中350万元是民工的工钱、血汗钱,“我们强烈要求殡葬管理所立即无条件支付给我们。”

法院曾审理疑似案件

“苗翠花”在发布会中提道,2009年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曾认定,汉沽殡葬所应支付施工方约1400万工程款,其中含350万元民工的工钱。

据天津《今晚报》2010年2月份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10年前后审理过一起汉沽殡葬所拖欠工程款的案件。

天津二中院认定,汉沽殡葬管理所曾与德胜颐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胜颐合”)共同开发逸安园(北区)公墓。开发时,“德胜颐合”欠下基业永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业永固”)1462万余元工程款。

法院做出如下判决:“德胜颐合”应支付剩余工程尾款1191万余元。殡葬管理所与“德胜颐合”为联营关系,其承担连带责任。

回应

汉沽区民政局

歪曲事实 已付清款项

昨日,汉沽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看到了网上的视频。视频中的女子歪曲事实。”随后她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表示局领导会在把事情调查清楚之后,向记者通报。

但截至发稿,记者也没有接到对方的电话。

该局早先接受中原网采访时,工作人员称,女子所言完全是歪曲事实,是施工方和联营方相互勾结骗取国家资产。

工作人员还透露,该项目工程款实为680万,其中280万为民工工资,“已经于2009年全数发放,都有签字。”

追问

谁制作了这个视频?

该视频在网上悄然走红,网民对视频制作的背后产生疑问。视频是谁制作的?与往常迥异的讨薪方式会不会是炒作?以发布会的形式讨薪果真出自农民工之手?

据记者调查,该视频是由自由撰稿人卫庄,于昨日凌晨最先贴到微博上的。截至昨晚,数万人转发。卫庄说,他不认识视频中的当事人,“我也是在一个论坛上看到的。当时觉得既可笑又可气,于是就贴到了微博上。”

记者在网络搜索时发现,2012年5月24日,视频就已出现在名为“女民工翠花”的博客当中,5月27日,博客“女民工的博客”也发表了这段视频。

有网民怀疑视频中的“新闻发言人”就是“女民工”自己。记者联系该用户,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视频截图





(转自腾讯新闻)
发表于 2012-10-10 09:5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创意
讽刺\鞭策意义极大
发表于 2012-10-14 13: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1 21: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斗剑亭主 发表于 2012-10-14 13:27
厉害!!!

还不是被逼无奈嘛~~不过创意真可以得大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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