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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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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7 15: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十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由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中国摄影家》杂志社、人民摄影报社、晋城市信息中心联合主办。大展秉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倡导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鼓励用影像记录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社会历史、反映火热的时代生活、关注自然生态,鼓励艺术创新,促进摄影创作的繁荣和发展。

  作品分类及要求

  社会纪录类:

  以记录现实生活历史和生存状态为基本内容,以形成历史文献为目标的摄影作品。作品分单幅、组照,分别评选(组照:6幅-12幅)。彩色、黑白不限。

  纪录类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要确保影像主体的客观真实性。

  艺术类:

  以情感表达和审美活动为核心内容的摄影作品,题材不限。单幅、组照(组照:6幅-12幅),彩色、黑白不限。

  太行风情类:

  要求以反映太行山水、建筑和人文活动为基本内容的纪实摄影作品参展。单幅、组照(组照:6幅-12幅),彩色、黑白不限。

  参展规则及作品要求

  本届大展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及海外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征稿。

  参展者必须在晋城在线(http://www.jconline.cn)网站点击“《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专用收集系统进行网上投稿。并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每幅作品长边为1024像素。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评选后,主办方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大图和原始数据文件(有原始信息的、未经任何修改的数据文件)。大图用于刊发及制作展品,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用胶片拍摄的作品主办方将调取数字化大图文件,并根据需要调取底片。请参展者务必将上述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者应保证对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相关纠纷的,责任均由投稿者承担。

  同一作者获优秀收藏作品数量不限,同一作者在同一类别不得重复三级收藏(含)以上奖项。同一件作品只能投送一个类别参展。本次大展不收费。所获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主办方有权在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大展获奖作品,稿酬不再另付。

  在历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大展已经入围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展。

  本届大展评选出的全部入围作品,将在晋城在线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参展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各条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

  征稿时间:2012年5月1日 截稿时间:2012年10月31日

  评选时间:2012年11月

  收藏数量及稿酬

  社会纪录类:共52幅(组)

  单幅:36幅

  一级收藏 1幅 稿酬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 2幅 稿酬各5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三级收藏 3幅 稿酬各2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优秀收藏 30幅 稿酬各200元,证书各一册

  组照:16件

  一级收藏 1件 稿酬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 2件 稿酬各5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三级收藏 3件 稿酬各2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优秀收藏 10件 稿酬各200元,证书各一册

  艺术类:共36幅(组)

  一级收藏 1幅(组) 稿酬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册

  二级收藏 2幅(组) 稿酬各5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三级收藏 3幅(组) 稿酬各2000元,奖杯各一座,证书各一册

  优秀收藏 30幅(组) 稿酬各200元,证书各一册

  组织机构

  组委会

  主 任:刘 茜 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王宏微 晋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李树峰 中国艺术研究院摄影艺术研究所所长、《中国摄影家》杂志主编

  霍 玮 人民摄影报社长、总编辑

  郭宗泽 晋城市信息中心主任

  委 员:刘 伟 《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副社长

  李 涛 人民摄影报副总编辑

  蔡焕松 《中国摄影家》杂志艺术总监

  郞荷宝 晋城市信息中心副主任

  张惠宾 《中国摄影家》杂志执行副主编

  秘书长:刘 伟《中国摄影家》杂志社副社长(兼)

  李 涛 人民摄影报副总编辑(兼)

  姜 毅 晋城市信息中心新闻部、信息科科长

  评委会

  聘请著名摄影专家9名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第十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解释权归大展组委会。

  办公室

  第十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办公室设在晋城市信息中心,负责征稿、咨询等组织工作。

  第十届《影像中国》全国摄影艺术大展相关资讯和入围作品可查询中国摄影家网www.chinaphoto.cc

  联系方式

  姜 毅 电话:0356-2070807,QQ:393693416

  路 燕 电话:0356-2070844,QQ:16535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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