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长江岸”马鞍山市乡村振兴主题摄影展

捕光捉影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060|回复: 15

[转帖]突出主题的8个摄影技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4-16 17: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突出主题的8个摄影技巧  谢谢版主的提示..[em01]
 楼主| 发表于 2008-1-20 05: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突出主题的8个摄影技巧
    摄影作品和写作是一样的,要有一个鲜明的主题。主题不突出,作品中的意愿就不能很好的表达。那么,在拍摄时要怎么做才能突出主体呢?
1.近点,近点再近点
    在摄影中有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主体要有足够大,只有主体占据了一定的面积时才谈得上吸引观众的注意。靠近被摄对象,充分利用光学变焦的优势,便于得到最好的成像质量。如果主体仍然不够大的话,可以利用广角强化透视,适当夸张前景也可以夸大主体。
2.利用色彩对比
    在处理主体与背景的关系时,特别要防止靠色现象,主体与背景间的色差越大,视觉效果就越强烈;如果在加上不同的色彩之间的亮度差异,主体与背景就会形成更大的色差,主体就不会淹没在背景中。一般来说,主体与背景的差异越大,主体就会现的越鲜明,因而对于表达主题也就越有利。
3.利用光线明暗
    摄影是光与影的艺术。因此利用光线的明暗关系来突出主体也是比较重要的手段。通常的做法是把主体安排在比较明亮的光线下,不太重要的陪衬体安排在阴暗中。可以借助各种光线照明手段来突出主体。比如亮背景衬托暗主体,暗背景衬托亮主体等等。利用光线变化来突出主体是切实可行的,比较讨巧的办法。
4.利用构图手段
    从视觉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主体在画面中的位置也直接影响到观众对它的关注程度。可以借助合适的线条来引导观众的视线,比如;河流;小溪等作为引导线,引出主体。把主体安排在黄金分割线上来突出主体。借助沟通方式来突出主体的方式还有很多,没有一定之规,需要随机应变。
5.利用虚实关系
    主体肯定不能虚,陪衬体可以虚化来突出主体。要掌握好虚实的关系,该虚的坚决要虚。在人像摄影和特写描写上用的比较多。
6.利用简洁的背景
    摄影是减法,这是有关摄影的经典性语言。摄影不像是绘画。它需要从生活中提取素材,特别需要经过删繁就简这样一个过程。而画面一但杂乱无章的话,即使再漂亮有意义的主体也会被湮没。
7.利用形状大小差异
    一件物体展示在我们面前时,往往是形体大的物体引人注意。所以在不大的画面上,充分利用有限的面积,让主要表现对象占据较大的面积也是突出主体的重要方法。特写类的作品往往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这是因为特写照片上主体占据了主要甚至全部画面,几乎没有什么与主题无关的任何背景。
8.利用剪裁
    受拍摄条件的限制,在很多情况下摄影者很难做到构图严谨,所以有必要重视后期的剪裁过程。通过认真剪裁,剪掉无关内容可使主体醒目更具冲击力。

发表于 2008-1-23 03: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记:

1.近点,近点再近点

2.利用色彩对比

3.利用光线明暗

4.利用构图手段

5.利用虚实关系

6.利用简洁的背景

7.利用形状大小差异

8.利用剪裁

发表于 2008-6-23 17: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了。我要把它运用到今后的实践当中~~[em02]
发表于 2010-11-24 16: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难哦(37)
发表于 2011-2-16 12:0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发表于 2011-3-7 09: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谢谢了。
发表于 2011-4-7 15: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到不易、、
发表于 2011-4-23 22: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拿走了.(20)
发表于 2011-4-25 19: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运用到实践中就有点难喽!还是实践出真知啊,谢谢啦!
发表于 2011-4-28 15: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去拿一份,好帖。
发表于 2011-5-7 15: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实际。
发表于 2011-5-29 21: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验啊   就是好!!!!!!!!!!!
发表于 2011-7-18 09:3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运用。。。
发表于 2011-8-1 10: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突出主题的8个摄影技巧
       说笔记:

1.近点,近点再近点


2.利用色彩对比

3.利用光线明暗

4.利用构图手段

5.利用虚实关系

6.利用简洁的背景

7.利用形状大小差异

8.利用剪裁

说得好,对我们初学者又亮了一盞明灯。谢谢二位版主!感缴及时。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马鞍山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名录

QQ|手机版|小黑屋|本网法律顾问由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葛善俊律师【电话15715550158】担任|【捕光捉影网 版权所有】 ( 皖ICP备06010469号 ) 皖公网安备34050302000177皖公网安备34050302000177

GMT+8, 2024-4-26 03:55 , Processed in 0.094262 second(s), 1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